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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外郎

①两晋南北朝“员外散骑侍郎”的简称。②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诸司次官,协助长官侍郎管理本司事务。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后置承务郎行其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置员外郎,为六部诸司次官,协助长官郎中处理司务,从六品上。与郎中通称郎官。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尚书都省左、右司亦置为次官。北宋初皆为六品寄禄官,不预部司公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职事官,左、右司所置从六品,六部所置正七品。辽朝为南面朝官,无实际职权。金、元尚书省(中书省)左、右司仍置为次官,正六品; 六部不置诸司,故与侍郎、郎中并为各部尚书佐贰,位次郎中,从六品。元行中书省(行尚书省)亦置。明初略同,洪武六年(1373)罢中书省,六部直达皇帝,下设诸司,以郎中、员外郎、主事为司官的三个级别,以次递升。员外郎从五品,简称外郎或员外,通称副郎。清初称副理事官,顺治元年(1644)改此名。清制除六部诸司外,理藩院各司、宗人府、太仆寺、内务府、步军统领衙门、陵寝衙门等官署皆置,制同六部,为郎中副贰。宗人府、陵寝衙门专任满人,其余官署参用满、蒙、汉及宗室,员额不等。雍正二年 (1724),宗人府所属员外郎复改名副理事官。光绪(1875—1908)中先后成立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等,其所属各司亦置。清亡遂废。清初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康熙六年(1677)改正四品,九年改从五品。③ 隋炀帝时谒者台属官,员八十人,掌出使。④宋朝校书郎等官的俗称。《宋史·职官八》: 太宗淳化元年(990),翰林学士宋白等请: “校书郎以下令、录事不得呼‘员外郎’。”


官名。自隋炀帝以后至唐宋金尚书省的左右司以及元代中书省左右司均置员外郎,为主官郎中的副职;又自隋炀帝至清末六部各司亦置员外郎,为主官郎中的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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