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皇
传说中的古代国君,为三皇之一。《史记·秦始皇本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
传说中的古代国君,为三皇之一。《史记·秦始皇本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长官,次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官制》并规定总监为执行法律、教令、或依法律、教令的委任,有发布单行警察章程之权。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皆置。参见“殿中尚书”、“殿中郎”。官署名,三国魏始置,为尚书台属曹,以尚书郎为其长官,主殿中事务。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等。参看《通典·职官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几、席器物之管理及陈设,以供各种典礼使用。《周礼·春官》: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官名。周朝设此官,
官名。①皇帝侍从官。西汉武帝以后置,为郎官之一,隶光禄勋,宿卫宫禁,侍奉皇帝。亦供尚书、黄门等官署差遣。东汉五官、左、右中郎将署皆置,名义上备宿卫,实为后备官员。秩比四百石。魏、晋省。北魏初亦置于禁中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有掾属二十四人,贼曹主盗贼事。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于丞相府置贼曹掾、属各一人,秩第七品,蜀吴无考。魏大将军府亦置贼曹掾一人,蜀吴无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一般为总办副职,意即协助办理。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与镇西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后主延熙六年(243),姜维任此职,领凉州刺史。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假金章紫绶,升为一品。十六国后秦亦置。南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详“太医院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