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提点
官名。又称提点大理寺。辽大理寺以他官主持者称提点,兴宗时,刘伸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
官名。又称提点大理寺。辽大理寺以他官主持者称提点,兴宗时,刘伸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
初为职衔名义,后演为官号。唐中宗神龙 (705—707) 中始为非侍中、中书令而居宰相职者加号。《旧唐书·中宗纪》: 神龙元年 (705) 六月癸亥,“尚书左仆射豆卢钦望,军国重事中书门下可共平章”;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大阿、右拂、大司空、卫将军广阳侯甄丰为更始将军。”杂号将军,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王莽传下》:“复以宁始将军为更始将军。”《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号圣公为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汉置,能引(挽)强弓弩的官。《汉书·周勃传》:“材官引强。”注:“服虔曰:能引强弓弩官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知非子《金陵杂记》中记此官名,掌督造战船,其官阶低于督造战船。员数不详,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署名。即左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威卫。
旧以大拜称宰相。明清大学士如同旧之宰相,故亦以大拜别称之。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班,大通三年(529)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