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簿厅主簿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六人,正七品,奏补。掌录供、编案、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六人,正七品,奏补。掌录供、编案、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
官署名。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掌殿内宿卫,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南宋时转属兵部。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1)设于大理院书记厅、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分别主管本厅、室事务。(2)设于审计院书记室,主管本室事务。(3)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为上、中校或相当文官。国民党政府于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驻沪海军到广东。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拥护孙中山护法。八月,南下议员
①科举制度中,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其制始于宋,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唱,由閤门承接,转传于阶下,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故名。② 明朝称进士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
官署名。金朝海陵王正隆三年 (1158) 于中都置钱监两所,东监名宝源,西监名宝丰,又在京兆置利用监,掌铸造正隆通宝。置监丞等职。
参见“左外兵郎”。
官名。北魏置。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前期多以征西、安西将军领此职,统兵,镇凉州或敦煌,兼任当地军事长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见“右卫”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