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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乐署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有令、丞,兼领清商部丞。隋唐五代皆置,隋令二员、丞二员、乐师八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乐师为乐正,置十员; 唐朝令一员、丞一员,另有乐正,掌祭享钟律,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上中下三等,申报礼部,十年大校,量优劣而黜陟。辽、金皆置,有令、丞,金朝兼鼓吹署,有乐工百员、乐工部籍直长一员、大乐正、大乐副正。元世祖中统五年(1264)于太常礼仪院置,秩从六品,令二员、丞一员,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


官署名。北齐置,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隋因之。唐代也置太乐署,掌管音乐及培养音乐人才。见《隋书·百官中、下·太常》、《新唐书·百官三·太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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