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率更寺丞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详见该条。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详见该条。
杂任职名。唐于太常寺及太常礼院各置礼生三十五人,掌习执仪行事。宋置于太常礼院,礼生补正名后,六选出簿、尉。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外兵曹置,与右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设郎(郎中)。东晋、南朝省并“外兵曹”。北魏复置,与外兵曹、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御仗属官,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下,掌警卫宫廷。
即“甲头”。
官名。北周置。领所统禁军,负侍卫之责。武帝宣政元年 (578),苏慈自开府仪同大将军迁此。正五命。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四○九《苏慈墓志》。官名。北周设前侍伯、左侍伯、右侍伯诸中大夫,均为正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①爵位等次。《尚书·周书·武成》:“列爵惟五。”②爵位。《商君书·错法》:“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爵级名称。《天朝爵职称谓》中对太平天国后期未加军师衔的诸王,如幼豫王、护王、相王、听王
官名。即礼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礼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参看“礼部郎中”条。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54)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提调官一人,以刑部司员兼充。后定满、汉各四人、掌章奏、文移、管理吏役及
见“制置茶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