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官名。晋朝置,为皇宫殿内侍卫武官,属左、右卫将军。规定给注家籍的衣食客一人,与第九品官同。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殿中武贲。
官府中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唐代柳宗元《柳先生集·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官署名。隋朝改北齐中侍中省置,掌宫廷侍奉诸务。有内侍、内常侍各二员,内给事四员,内谒者监六员,内寺伯二员,内谒者十二员,寺人六员,伺非八员,并用宦者; 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 文
官名,王莽置,掌劝课农桑。《后汉书·卓茂传》:“是时王莽秉政,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注:“王莽摄政,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课农桑。今书及《东观记》并言六部。”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司鼎俎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正名军将置,位进武副尉下、守阙进义副尉上,属无品武阶官。金、元亦置,为武散官三十四阶最末一阶。金为从九品下。元朝从八品,敕授。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军
①官名。单于本是匈奴最高首领的称号,十六国时期为各少数民族统治者沿用。除了用于称最高统治者外,主要指政权中管理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事务的最高长官,多由该政权的皇位继承人或其宠信的儿子、大臣出任,并由出身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属官。康熙四十五年(1706)设,二人,秩九品。协“掌果”掌果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