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状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
武官名。见“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即“法依旦尼哈番”。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秩从五品上。参见“掖廷”。
官署名。宋朝置,为尚书省内部之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朝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员数不定,五品。
汉朝察举科目之一,也省称“贤良”。此科始于汉文帝,武帝时举贤良注重文学,故称贤良文学。被举者任命官职。《史记·平准书》:“当是之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汉代。始于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改荆湖行枢密院为行中书省,主持攻宋军事。同年取鄂州,留右丞阿里海牙分省鄂州,经略荆湖南、北路地,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二年,取江陵,遂以中书右丞廉希宪行省事于江陵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大同府。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
参见“十明将军”。
学官名。辽置于诸县,属南面方州官。其下有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