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扎尔固齐

扎尔固齐

满语官名。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又称“都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1615),共十人。“扎尔固齐”,满语意为“理事官”、“断事官”,故又称“理事十大臣”。与“理事听讼大臣”五人共同佐理国政,凡诉讼之事,先经扎尔固齐审理,然后由五大臣、诸贝勒逐级听断公议,最后由努尔哈赤亲加审问。皇太极以后,不再有此称呼。

猜你喜欢

  • 辟置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 申文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申状。元、明因之。清改称申文,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州县上行府厅,府厅上行司道,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

  • 公使人

    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外出勾捕的曳剌,看守监狱的禁子等。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副职称面前。北方在四两包银户、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 免纳科差、税银,免当杂泛差役,并可支请食

  • 管学大臣

    官名。又名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职掌为管理新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并节制各省所设之学堂。二十九年,改称学务大臣。别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管理京师大学堂事。

  • 衙皂

    见“都史”。

  • 西台右相

    官名。见“西台”。

  • 兼右户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右户曹”。

  • 导官

    官名,属大司农。掌择御米。《后汉书·孝殇帝纪》:“其减太官、导官……”注:“导官,掌择御米。导,择也。”参看“导官令”条。

  • 治仪正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正五品。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治宜正。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驯象所、旗手卫所属

  • 殿前统领转奏

    官名。殿前转献官在《天朝爵职称谓》中称殿前统领转奏,见殿前转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