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翼长
见“翼长”。
见“翼长”。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学官名。北齐置,见“郡学博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
官名。东汉京兆尹置之,监督铸钱事宜。《后汉书·第五伦传》: “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翻译官。《文选》南齐王元长(融)《曲水诗序》:“匦牍相寻,鞮译无旷。”
参见“谥”、“谥法”。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太宗淳化三年(992) 省试,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以防亲友请托。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令省试、解试考官锁宿。此后,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职掌、设官同“右二护军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