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司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①官署名。即主爵曹。北齐为吏部三曹之一,掌封爵事,置郎中一员。隋朝置为吏部四曹(司)之一,设侍郎、员外郎各一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侍郎为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郎为郎中
宋朝礼部尚书简称。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官名。西汉置。《汉书·陈汤传》:“西至长安求官,得太官献食丞”。官名,西汉置,属太官,掌献食。《汉书·陈汤传》:“西至长安求官,得太官献食丞。”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横帐所属兵马。设详稳等职。
见“都监”。武官名。宋置,见“都监”。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副率。
①天子、诸侯之嫡子。《仪礼·聘礼》:“世子之丧。”贾公彦疏: “世子,惟据天子、诸侯之子。”《白虎通·爵》: “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绝也。”后世则称继承王位、爵位者为世子,多由长长充任。②清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分别规定期限,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月终由本所汇奏。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年终由本所汇题,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两广烟瘴之地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