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官东院
官署名。见“审官院”。
官署名。见“审官院”。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考功司长官,员一人,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掌覆太常拟谥及幕职州县官、流外官较考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考功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律令。”设侍御史掌其事。西晋改置法曹。官署名,汉置,属御史台,掌律令,由侍御史主其事,西晋改置法曹。见《宋书·百官下》。
官名。明朝士官名号之一。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无专职品级。世袭。
官名。清朝虎枪营之最高长官。初设一人,后有增加,无定员。由王、公或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内特简。掌辖本营官兵以备扈从。官名。清朝设此官,为上三旗虎枪营的总长官;统帅虎枪营。虎枪营,是专为蒐狩时猎虎用的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
官吏的俸禄。又指在官食禄。《论语·宪问》:“邦有道,谷; 邦无道,谷,耻也。”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军人或文人充任。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秘书省加置,二十员,从九品,掌抄写御书。官名。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从九品,《隋书·百官志下》记其“掌抄写御书。”唐代改为“楷书手”,见该条。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每月截缺后,以本月所开各缺,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经司议、堂议后,至选日掣签以定。设经承以办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