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宣抚使司

宣抚使司

见“宣抚司”。


官署名。清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为军事机关,位在宣慰使司之下,掌军事。见《清史稿·职官四·土司各官·四川宣慰使司》。

猜你喜欢

  • 薅收

    官名。即金正,见该条。

  • 土地局

    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 妃仪

    内命妇名。宋置,为皇帝之妾。

  • 镇长

    官名。民国置,为一镇之长,由镇民大会选任,管理镇自治事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镇公所的主持人,与乡长平行,职权亦同。参见“乡公所”。

  • 王府教授

    官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王府长史司属官。无定员,从九品。参见“教授”。

  • 方略馆总裁

    官名。清朝方略馆之长官。无定额。由军机大臣兼充。总掌方略馆之事。官名。清置,为方略馆的主官,见“方略馆”。

  • 行军都部署司监军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监治官。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

  • 三等道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凡辖县较少、政务较简或财赋一直较薄的道,为三等道。

  • 府儒学教授

    学官名。金始置府学教授,元沿置于散府,秩从九品。明清亦置,明制秩从九品,清制秩正七品,掌府学生徒训迪之事。参见“教授”。

  • 讽谏主文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大历六年(公元767年)诏举,郑珣瑜等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