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宣抚司

宣抚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简称宣抚司,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许以便宜行事,询访民间疾苦。绍兴元年(1131),以淮南守臣多阙,又于淮南置司。二年,又于扬州置。又有荆湖广南路宣抚司、福建江西路宣抚司。多以现任执政为宣抚使,或置副使佐之。属官有参谋官,参议官,机宜干办公事等。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元朝于西南地区置绍熙、永顺、平缅三司,每司设使、同知、副使各二人。明朝沿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使、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皆为土官。


官署名。元置,设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地方官署,掌军政。其官有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使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还有佥事、计议、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架阁等。见《元史·职官七·宣抚司》。明沿元制,见《明史·职官五·宣抚司》。清代称宣抚使司,其职掌与宣抚司同。见《清史稿·职官四·土司各官》。

猜你喜欢

  • 群牧司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置,掌国马饲养之事。设群牧制置使,以枢密使或副使兼领; 同群牧制置使,以曾历中书、枢密院及使相、宣徽使、节传使者充任; 群牧使,以两省以上官充任; 同群牧使,以待制

  • 奉计

    上计吏的别称。上计吏,也称上计掾,掌持郡国计簿(汇报表册)到朝廷汇报郡国情况。《后汉书·明帝纪》:“众郡奉计,百蛮贡职。”注:“奉计,计吏也。”

  • 巴兔鲁

    即“巴图鲁”。

  • 仪銮司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亲军都尉府。四年定秩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掌卤簿仪仗,典校尉。十五年改置锦衣卫。

  • 猎郎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406)置。以善骑射的鲜卑人充任,多系大臣子弟,是皇帝左右的侍从。随从皇帝出猎,亦被派充使职及出监军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 佐管大臣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与总管旗务之八大臣共理国政,掌察办本旗事务,审断词讼。

  • 副相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扈莽,亦号小论,置一人,与大相论茝(亦号大论)统国事。

  • 安国将军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孝献帝纪》:“癸卯,安国将军张杨为大司马,韩暹为大将军,杨奉为车骑将军。”三国吴也置。《三国志·吴书·朱治传》:“二年,拜安国将军,金印紫绶。”武官名。三

  • 字寄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 宣徽南院使

    官名。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会昌七年(847)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或以检校为之,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亦有兼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其资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