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贡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掌监神庙祭祠之事。
北宋管勾太医局、管勾北宅所、管勾留司御史台事、管勾机宜文字等官通称。南宋避高宗名讳,改称管干官。
东宫警卫机构。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卫率府为左右典戎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金代教坊所属掌音乐的官,见“教坊”。
官名、属“国民政府参军处”,见该条。
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之宗室女儿之称呼。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给五、六品俸,不封授,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不给俸,不封授。参见“格格”。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工正所置,一人,从八品,佐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魏晋南北朝时山胡、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刘曜载记》: “先是,上郡氏、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
清朝对中央各部、院所设七品官之俗称。参见“小京官”。官名。清代六部诸司中有七品小京官,为郎中、员外郎、主事之下的司员。
官名。北魏置。魏洪显曾任此职。见《魏书·律历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