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官名。同“虞”。又称“吴人”。周朝置。掌山泽范囿。参见“吴人”。
官名。清代设此武官,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与都司、千总、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历代职官简释·河营参将》。参看“河道总督”条。
金代宦官名。置于宣徽院宫闱局及内侍局,掌宫内给使。
宋朝乡役名。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以一百家为一大保,设大甲头一人,负责治安。
官名。隋文帝置考功员外郎,为考功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员,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考功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上。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奚涉等六人及第。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孙权置,《三国志·孙韶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孙河) 从 (孙) 权讨李术,术破,拜威寇中郎将,领庐江太守。”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
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各级考试前数日,考官同时进入考场,关闭院门,开始拟题、收领试纸、排定举人座位图,直至考毕,定出等第,方许出院。科举考试中防弊措施之一。宋制,各级考试举行前数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