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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

官名。① 明朝监察御史在京内之职。有巡视京营、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等名目。都御史、副、佥都御史在外者亦置,始于永乐(1403—1424),不常置,因事而设。嘉靖二十七年(1548)改原浙江巡抚而置。二十八年罢,三十一年复置。始定。② 明镇戍军置,如湖广守备中有“巡视洞庭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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