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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工部尚书、侍郎,掌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若京都有营缮之事,则由少府监与将作监任其事。所属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宋初工部司郎中、员外郎无所掌。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凡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材物,按程式以授有司,则参掌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诏工部郎官兼管虞部司,屯田郎中兼管水部司。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诏工部、屯田二司以郎官一人兼领,于是四司遂合而为一。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赵公廙任屯田员外郎,此后不复省。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工部司。明清改称“营缮清吏司”,见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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