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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经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其法是将经书任选一页,把左右两边蒙住,中间只开一行,再令考生填写。唐代始以此法试士,后因应试者众,所帖愈难,於是应试的士人,将难记之经,总括编为歌诀,熟诵以便记忆,称为帖括。唐时帖经被落,许以诗赎,称为赎帖,至宋代,进士科应试者可撰文或赋一篇代替帖经也称为“赎帖”。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罢明经科, 进士科亦罢诗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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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府

    清朝同知之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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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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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指官吏。公解府掾,即公署掾属。公解即公署、官府。府掾:官吏。解:通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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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有议会,由人民选举代表组织而成,为合议机关。分国会(议院)、省议会、县议会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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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战国燕置。主管左陶机构的长官。战国燕国陶文有“左陶[尹]”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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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

    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