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掌藏大享所用,禀食及器具。
辽朝宫帐杂役。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例由著帐户充任。
流外官名。宋置,属翰林御书院,十年出右班殿直。参见“翰林御书院”。
指官员告老辞官。《礼记·曲礼下》有“大夫七十而致仕”之说。汉朝并无年龄规定,如大臣年老有病,可随时向皇帝提出。宣帝时,韦贤为相五岁,年七十余,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品。丞相致仕自此始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置监一人,副监二人,丞二人。所属有主簿、录事、府、史、典事、掌固。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卫士名,汉置,掌待诏而射,故又名待诏射声士。属射声校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官名。南朝宋置。南平王刘铄以豫州刺史领此,掌南北交界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立府,设置僚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