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正平监
官名。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平、监,选用士人充任,务使能胜任职务。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若遇案情重大,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如有不同主张,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地位相当于给事中。元旦朝会时廷尉正、监、平与建康正、平、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用法冠玄衣朝服,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称为“执方”,监东、西、中华门。陈制同梁。
官名。梁代建康县旧置狱丞一人,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依廷尉设官之制置正、平、监,选用士人充任,务使能胜任职务。三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若遇案情重大,则三官共同讨论决定,如有不同主张,则可写上各自的意见呈报皇帝裁决。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等均曾任其职,地位相当于给事中。元旦朝会时廷尉正、监、平与建康正、平、监共同纠察百官的出入,用法冠玄衣朝服,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称为“执方”,监东、西、中华门。陈制同梁。
将军名号,主兵,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卫尉大将军张卬为淮阳王。
官名。觯为古代酒器。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隋制一百人,唐制一百二十人,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
官名。元于诸总管府司狱司,设司狱一人,丞一人佐之,以提控狱囚。明于京府及外府置司狱司司狱,员额一人,秩从九品。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三级。秦汉因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更即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之谓。爵名,战国时秦置,为二十级爵的第十三级。《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阳攻赵阏
官名合称,此为均输官、盐官、铁官之合称。均输官掌均输;盐官掌收盐税;铁官掌铸造。《汉书·食货志下》:“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参看“均输官”、“盐官”、“铁官”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
爵位和官职。《管子·权修》: “民贱其爵服,则人主不尊。”
官名。清初内工部之属官。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各一人,隶于总理之下。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后省。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