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尚书
即“录尚书事”。
即“录尚书事”。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右虞候开府为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为府,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太子右清道卫,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为太子右虞候率府,玄宗开元(713—741)初改定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见“京通十三仓场监督”。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武候为左候卫而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一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左金吾卫大将军。
官署名。金朝统领军兵机构。设于诸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副长官。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见“道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