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本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遇改签及折本,则记档存案,按日发交办理。司员有满翰林官一人,内阁中书七人。
官署名。清初为避免明朝秉笔太监之弊,特设批本处,专营批发本章。凡经内阁票拟进览决定之本章,交批本处批示,付内阁录旨发抄,俗称红本。见《清会典·事例·内阁职掌》,参看《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谋曹为议曹的别称,掌谋议应对,无固定职事。《汉书·朱博传》:“博尤不爱诸生,所至郡辄罢去议曹,曰:岂可復置谋曹邪!”
省政府的权力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其职权为: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
①众官之长。《尚书·盘庚下》: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 “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 指大夫。《国语·楚语上》: “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 “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置司于中兴路(今湖北江陵),领中兴、峡州两路,安陆、沔阳、德安三府及荆门州,辖境包括今湖北省西南部。置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各一员。
官名。明置,掌学校政令,正统元年始设。见《明史·职官四·儒学》。
官名,西汉末年赤眉起义军的小官吏,掌牧牛及饲草。《后汉书·刘盆子传》:“盆子与(兄)茂留军中,属右校卒史刘侠卿,主刍牧牛,号曰牛吏。”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廷尉属官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评)的合称。协助廷尉治刑狱。狱牒或以三官通署。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裁制衣服。太祖乾德四年(966),并归裁造院。
官署名。即“武选清吏司”。官署名。唐置,属兵部,掌武官选授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