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日军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署名。辽置。《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序》:“至辽,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为畿甸。二百余年,城郭相望,田野益闢。冠以节度,承以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以刺史、县令,大略采用唐制。”各州均置团练使司
博士的别称。《后汉书·儒林传下·论》:“若乃经生所处,不远万里之路。”注:“经生谓博士也。”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官名。南宋置,掌巡逻稽察之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营造修缮。初为寿安山规运提点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改为昭孝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统称。即宋朝神祠官。真宗时始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管勾、勾当、主管等名目。皆食其禄,为佚老优贤之职。神宗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各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北宋少府监置,员二人,掌祠祭所用器服等物。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官署名。元朝掌管医疗事务之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太医院设,二十二年复旧称。详“太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