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寺务司
即“寺务司”。
即“寺务司”。
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
清朝“军机章京”之俗称。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中,别置户部左、右曹主管官,总称户部郎官。
官名。为审计院的长官,见“审计院”。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西京道盐铁、赋税、度支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合称五京计司,总管全国财政。置计司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掌西京财赋会计之事,属南面
①军职。唐高宗仪风(676-678)中置,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大使,常之在军七年,吐蕃不复为边患。五代沿置,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于辉州砀山县(今安徽砀山)置崇德军,以使领之,始命朱彦让为军使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知南院大王事下。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后增设移赉勃极烈,又为第三勃极烈,处理对外事务。太宗时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与部长同。见《金史·百官一·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