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太常寺始置,有令、丞,掌管理守卫山陵等事。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一员。唐朝或隶太常寺,或隶宗正寺,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余陵称署如故,代宗大历二年(76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正五品散官。唐朝定为文散官,从五品下。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由此叙阶。北宋沿置。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金置
官名。唐朝内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二十员,正八品,位同采女; 咸亨二年 (671)废。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侍栉二十人以代采女,秩正八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元朝中书省、尚书省左丞的别称。左丞的别称。尚书左右丞掌尚书省事,故称左丞为左辖。《周书·韦瑱传》:“瑱明察有干局,再居左辖,时论荣之。”唐杜甫《赠韦左丞丈济》诗:“左辖频虚位,今年得旧儒。”
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意为“小姐”,其封爵等级有五:1、郡主,2、县主,3、郡君,4、县君,5、乡君。不入五等爵的称“宗女”。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格格”条。
官名。即常平令。
官名,汉置,掌地方驻军,维护地方治安,防禁外来侵略。《后汉书·孝安帝纪》:“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灵关,杀县令。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讨之。”参看“都尉”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周礼·地官》:“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见“市舶使”。
不遵纪守法的官吏。《汉书·卜式传》:“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注:“师古曰:轨亦法也。”贾谊《过秦论中》:“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