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政事堂

政事堂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副相,分三省长官之权,皆可入政事堂议政。高祖武德(618—626)年间,常于门下省议事,至太宗贞观十六年(642) 前后魏徵以太子太师知门下省事、房玄龄起复授左仆射知门下省事,始名政事堂,并成为制度。睿宗文明元年(684) 七月,中书令裴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723),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于其后,分曹以主众务,制度始备,总中书、门下二省职权,佐天子而统大政。初以中书令为秉笔宰相,即首相,称执笔,或称执政事笔。后以诸分直主政事,或一人知十日,或一人直一日。有会则为执行主席,无会则为值班宰相,处理日常公务、承帝旨。凡皇帝命令,须政事堂会议通过并加盖政事印方可颁行生效。后由翰林学士掌制诰,可不经政事堂直接颁下。懿宗时,“宰相、枢密,共参国政”。此后,枢密进一步分割政事堂之权。五代后期,枢密院成为与政事堂并立的宰相机构。宋朝政事堂与枢密院并称“二府”。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尚书省都堂为政事堂。清末宣统三年(1911)责任内阁亦置,为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国务大臣议政之所,清亡即废。


政事堂,又称都堂,是唐宋宰相之职办公的处所。自唐高祖李渊武德初年,三省长官(即宰相职)就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共议国家政事。宋沿唐制。三省长官指尚书省长官尚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中书省长官中书令。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宋史·职官一·宰相之职》。

猜你喜欢

  • 立信都尉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 (222—229) 初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立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孙)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吊(刘)备丧也。”官名,三国吴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书·孙权传》

  • 甲长

    ①参见“甲”。②南宋乡兵基层领兵官。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军置忠义巡社,隶宣抚司。后募乡民为之,每十人为一甲,设甲长一人领之。乡官名。自宋朝以来,实行保甲制度,为统治人民的基层户籍编制。保设

  • 储副

    指太子。《后汉书·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及元兴、延平之际,国无储副,仰观乾象,参之人誉,援立陛下为天下主。”太子的称谓。《后汉书·种暠传》:“太子,国之储副。”

  • 附城

    爵名。王莽居摄三年 (后8) 置。即汉朝关内侯。《汉书·王莽传》: “于是封高者为侯伯,次为子男,当赐关内侯者更名附城,凡数百人。”爵名。《汉书·王莽传上》:“‘臣请诸将帅当受爵邑者爵五等,地四等。’

  • 陵食监

    官名。据《汉官》所载,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秩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 五官掾

    官名,省称五官。汉朝郡国属吏,地位仅次于功曹,祭祀居诸吏之首,无固定职掌,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晋至南北朝沿置。晋朝中央政府诸卿、领军、护军、太子太傅、少傅等及诸郡、国皆置为僚属。南朝宋自

  • 考功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考功司郎中。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改考功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

  • 上三旗

    清代军队名。自顺治以后,分满洲八旗为上三旗和下五旗,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为上三旗, 为皇帝的亲兵,由皇帝直辖;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为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分别统领。

  • 断事

    官名。明朝各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断事司置,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掌理断军中刑狱。又,洪武(1368—1398)时,五军都督府亦曾置断事官,建文(1399—1427)中革。

  • 亲事府副典军

    官名。唐朝亲王亲事府次官,置二员,从五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