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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丞

官名。殿中省佐贰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丞置,员二人,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员一人。辽朝亦置,为南面朝官,隶殿中司。


官名。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始置,为殿中省的佐官。宋沿置。辽为南面官殿中司的副长官。见“殿中监”、“殿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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