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部

比部

①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台 (省) 诸曹之一。或说魏、晋隶吏部尚书。南朝隶吏部尚书,与三公曹同掌拟定、修改法制,收藏稽核律文。设郎(郎中),资深者可称侍郎。北魏前期直隶尚书省,设尚书、侍郎、郎中等官。或说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改为郎曹,属都官尚书。北齐隶都官尚书,掌收藏稽核诏书律令,设郎中。隋初因之,设侍郎一员,文帝开皇三年 (583) 以后,成为刑部四司之一,设侍郎、员外郎各一员。炀帝改侍郎为郎,员二人,废员外郎,寻又省一郎,置承务郎一员,职同员外郎。唐、五代、宋沿置,改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咸亨元年 (670) 复故,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再改,肃宗至德二载(757) 又复。隋、唐以来掌审计财政,核查赋税调敛、诸司百官经费俸禄赃赎、仓库出纳、丁匠工程、和籴收支、军资器械等帐目。北宋初其职归三司勾院、磨勘司、理欠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本司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始恢复职掌,掌审核内外帐籍及赃罚欠负之事,定期审核场务、仓库出纳官物,稽核百司经费,决定是否勾销。南宋先以比部兼司门,后以都官兼比部,不常置。金、元废。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复置,为刑部四属部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十三年改为各一员,二十三年分四部为十二部,遂罢。②“比部郎”的省称。③明、清对刑部司官的通称。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有比部曹,南朝宋时掌管法制,北齐时掌管诏书律令勾检等事。隋为比部侍郎,唐为比部郎中;唐肃宗至德初年复旧,掌管内外诸司公廨,及公私债负徒役课程赃物帐等。宋制同,金、元废。明、清以比部为刑部司官的通称。见《晋书·职官志·尚书郎》、《宋书·百官上·尚书令》、《隋书·百官下·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一·刑部·比部郎中》。

猜你喜欢

  • 留营司马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刘备置,以赵云为之,统领留守荆州军营事务。官名,三国刘备置,掌荆州留营事。《三国志·蜀书·关张马黄赵传》:“先主入蜀,云留荆州。”注:“云别传曰:先主入益州,云领

  • 中都坐大官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中都大官”,并与“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讼,权势很大。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及胡汉重臣,祭吊时位在三公及尚书令之上。孝文帝曾使其弟咸阳王元

  • 将作院使

    官名。元置,为将作院的长官,见“将作院”。

  • 御茶房提督太监

    官名。明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药酒、瓜果,及进御膳。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被推为“义王”,辞未受。后出走,始有是爵。位在王爵之下,列“六等爵”之首。系衔加“天”字

  • 爪牙臣

    心腹武臣。《史记·酷吏列传·张汤》:“严助及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画反谋,而(严)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

  • 编译图书局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 纸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纸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制胜将军

    官名。北齐置,为褒掌军功勋臣的闲职,五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五品下。

  • 左曹侍郎

    ①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侍郎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掌户部左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