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
指国君、天子。《尚书·益稷》:“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注:“元首,君也。”《汉书·刘辅传》:“朝廷无诌谀之士,元首无失道之愆。”注:“师古曰:元首谓天子也。”
流内视品官名。唐初置,掌知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官名。秦始置廪牺令及丞,属内史。西汉置廪牺令、丞、尉,属左冯翊。《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廪,主藏谷;牺,主养牲。皆所以供祭祀也。”其实祭祀用的精米由导官供应,廪牺令丞只掌牺牲雁鹜之事。东汉属河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亦称“东北路统军使司”。统遥里、伯德、奥里等九部族及泰、长春、宁江等州兵马,控制女真等部。设统军使、副使、都监、掌法官等职。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
官名。东魏置。为皇帝亲近侍卫。见《魏书·孝静纪》。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中杨剑(国忠)已充此任,德宗贞元(785—804)末以宦官为之,主持宫市。托名为宫中购物,实于京城市肆,强买人间。《唐会要》卷八六《市》:德宗时“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
养马机关,属太仆,其长官称令、丞,有尉。参看“家马令”条。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广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
官署名。宋朝置,掌有关道教之事。初隶鸿胪寺,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隶秘书省。分左衔、右衔两院,各设道录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