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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谒者

官名。即“河堤谒者”。


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不常置。陕西西安汉城出土有“河堤谒者”官印。或称河堤使者。据《汉书·沟洫志》,咸帝时有河堤使者王延世,监筑堤治河。《后汉书·王景传》李贤注引《十三州志》则曰:“以校尉王延世代领河堤谒者,秩千石,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即以谒者奉遣出使治河者。东汉有时亦置,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三国魏为都水使者属官,隶都水台,员五人,分部巡视天下河渠,七品。西晋初置一员,后恢复魏制。东晋省。南朝梁复置,员八人,初隶都水台,武帝天监七年(508)改隶太舟卿。陈因之。北魏仍隶都水使者,六品下,然充事而已,无实职。后省。隋初复置,员六十人,隶都水台,文帝开皇三年(583)都水台废,并入司农寺,十三年复分置。炀帝置为都水监河渠署属官。唐朝沿置,员六人,正八品下。(一说流外一品)掌堤堰修筑、沟渎疏通及渔捕之事。五代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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