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供给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柴炭、笔墨、纸张等。
官署名。宋朝置,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见“印经提举司”。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库大使一人,掌王府库藏。下设副使一人,后裁革。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造铜炮。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官名。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设大使、副使,典税收之事。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主管将作大匠所用木料。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管大木材,供东园大匠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服局,掌宫内衣服首饰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服局。掌衣服首饰,按时进奉。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