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分辖十四边营。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以小中译补放。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二十三人,分驻江卡、堆噶尔本
见“经略安抚使”。
即首相,揆,掌管,管理。宰相为总百事之官,常数人担任,居首位者称首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小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官制用语。指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官员,未经吏部正式任命,而由州、府的户曹行板文委派。
清制,凡以“札”调动官员称札调。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