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监监正、监副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正五品,牧监丞正六品。十年(公元1337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三十年(公元1397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永乐以后,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其在滁州者,为南京太仆寺。各牧监、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正五品,牧监丞正六品。十年(公元1337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三十年(公元1397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永乐以后,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其在滁州者,为南京太仆寺。各牧监、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
①官署名。辽朝改太府寺置,属南面官,职掌不详。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以监、少监为正、副长官,辖左藏库、右藏库、支应所(又作支承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等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军队的前行官,也叫先锋官。《史记·黥布列传》:“至咸阳,布常为军锋。”《三国志·魏书·张郃传》:“从讨柳城,与张辽俱为军锋。”
官名。同“甸人”。西周置。主藉田。参见“甸人”。
即“东征都统所”。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官署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置,咸亨元年(670) 复名右内率府。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史·职官九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六品,统军七十人以上,置百户二员。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管理公牛之牧养。隶太仆寺驼牛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