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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官名。又称“大理” 或“大司理”。治狱官。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春秋时晋、齐等国置。《国语·晋语八》: “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生子舆为理,以正于朝,朝无奸官。”韦昭注: “理,士官也。”《左传·昭公十四年》: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杜预注: “士景伯,晋理官。”《吕氏春秋·孟秋》:“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正平。戮有罪,严断刑。”高诱注: “理,狱官也。”


法官、狱官。《管子·小匡》:“弦子旗为理。”《吕氏春秋·孟秋纪》:“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正平。”

使者。《左传·昭公十三年》:“行理之命,无月不至。”注:“行理,使人通聘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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