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白衣

白衣

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两晋南北朝时,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或以白衣守、领原职,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晋书·外戚传》: “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应至重刑,武帝以旧恩,直免(羊诱)官而已。寻以(甘露亭)侯白衣领护军,顷之,复职。”② 西汉官府给役小吏。《汉书·龚胜传》: “(夏侯常)即应曰: “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奏事不详,妄作触罪。”颜师古注: “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司亭长掌固之属。”③北魏皇帝左右的随侍之臣,可受遣传达诏令。《魏书·甄琛传》: “世宗遣白衣吴仲安敕(广平王元)怀宽放(甄侃)。”


1、官府小吏。西汉时官府中供役使的小吏称白衣。《汉书·龚胜传》:“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注:“师古曰: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司亭长掌固之属。”

2、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随侍大臣,可受命传达诏书、口谕。《魏书·甄琛传》:“世宗遣白衣吴仲安勅怀宽放(甄侃)。”

3、免职留用。两晋南北朝时,官吏因罪过免职留用,称“白衣”。《晋书·外戚传·羊琇》:“司隶校尉刘毅劾之,应至重刑,武帝以旧恩直免官而已,寻以侯白衣领护军,顷之復职。”白衣:无官职的士人。

猜你喜欢

  • 正言

    官名。北宋太宗端拱元年(988),改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八品。其后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诤之职。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谏院后,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 太仆寺丞

    参见“太仆丞”。官名。为太仆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丞,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太仆寺”。

  • 四川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中校尉

    官名。北魏置,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北魏置,为从九品上武职。见《魏书·官氏志》。

  • 外务部参议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请简。掌审议法令。

  • 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 1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属司法部。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八人,均由司法总长聘任。内部分设

  • 副执法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

  • 乐部

    官署名。北周始置。西魏、北周春官府原设司乐,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掌演乐事,以乐部中大夫主其事。后代多废不置,其演乐事分属太常寺、太乐署等机构。清朝置,乃特设之机构。掌管大祭祀、大朝会的演

  • 镇西将军

    官名。① 东汉末置,献帝初平三年(192),以韩遂任之。三国魏时,与镇东、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西将军下,一般不与征西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

  • 一齐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

    即“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为“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汉名为“右通政使”。明朝洪武10年(公元1377年)置右通政使一人,为通政使司的副长官,正四品,助通政使掌受内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