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临官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吏官名。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按察司、路总管府及诸府、州等官署,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
北洋政府总统府置,属秘书厅,掌大礼时仪制之事。
见“盛京将军”。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官署名。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掌大承华普庆寺僧众、寺产。二年,改为延禧监,又改崇祥监。四年,升崇祥院,秩正二品。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总管府。天历元年(1328),改为崇祥总管府。
官名。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掌管军务事宜。《晋书·姚兴载记》:“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宜遵简约。兴览而善之,乃依孙、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常寺,掌藏器服,以待祭祀之用,设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