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其佐官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辽朝置,北面军官。左皮室军长官。以勋戚及亲信大臣充任。
官名。明朝司农司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司农司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罢。三年复置,四年再罢。掌农耕之事。
官名。亦称“都水参军事”。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改都水台为太舟卿,遂省。北齐亦不置。隋初复置,员三十人,正九品上,后省。参见“都水台”。官名。晋初于都水使者之下置参军二人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四年(716)曾以御史中丞姜晦为之。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六月,因程异之请,以左金吾大将军胡证充任京西京北巡边使,所经过州镇,与节度、防御使、刺史审量利害,具事实奏闻。
内官合称。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置太子宫官,以良娣、保林、才人为三内职。
官署名。县市财政机关,掌管县市财政、收支、公产、营业管理等;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吏职名。南宋置,属临安府。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光兴二殿俱置。官准二卫,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