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中录事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丕载记附索泮传》: ”(张)天锡即位,拜(索泮)司兵,历位禁中录事、执法御掾,州府肃然,郡县改迹。”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丕载记附索泮传》: ”(张)天锡即位,拜(索泮)司兵,历位禁中录事、执法御掾,州府肃然,郡县改迹。”
爵名。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十级,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汉书·食货志下》:“有司请令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田猎及驻防。《甲骨文合集》第二七八九三片: “以多田伐又封。”
爵位名。明朝置为最低一级宗室封爵,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六世孙以下者。故凡极疏远的宗室往往得封。爵名。明宗室封爵中最低一级。即使极疏远的宗室也得此封号。
官名。详见“左右中牧官都尉”。
官名,掌爵禄。《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为雁门守。”注:“师古曰:大与,主爵禄之官。”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庆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司仪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正三命。下设司仪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仪”。
参见“制科”。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1)武职侍从官名。见“三卫郎”。(2)武阶官名。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