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语官名。汉译为“大学士”。
汉朝初次设立郡级行政机构的地区。武帝开边,曾设初郡十七。初郡所行制度,依其原有习俗,与郡国有所不同。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农商部,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分设农工,实业两部。农工部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部内组织除参事厅、秘书处外,分设总务厅及农林
官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魏书·陈留王奂》:“相国左司马夏侯和、骑士曹属朱抚时使在成都。”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 始置,为正三品上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于诸卫。宋朝置为武散官,初正三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罢为武散官,唯蕃兵蕃官仍授。宋朝武散官称号,为正三品。见《宋史·职官九
官名。为文散官,金朝始置,以授从八品下文官。明朝沿置,改从七品文官,初授。金代文官共九品、四十二阶,从八品下称从仕郎。参看《金史·百官志一》。
见“都部署”。
选举制度。明朝荐举科目。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吏察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稍大夫下大夫掌本稍事务,下设稍正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