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牌
清朝“膳牌”之一种,为宗室王公呈进给皇帝的衔名牌。木质,红漆。
清朝“膳牌”之一种,为宗室王公呈进给皇帝的衔名牌。木质,红漆。
官名。详“赃罚库”条。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
见“十光将军”。
乡里断事场所。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命地方里邑置。凡十恶、奸盗、诈伪、干犯名义、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书其名于申明亭,以示劝戒。里老人、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乡里调解机构。明代设
官署。1、九卿官署。《北齐书·邢邵传》:“后杨愔与魏收及邵请置学……槐宫棘寺,显丽于中。”唐骆宾王诗:“棘诗游三礼,蓬山簉八儒。”(《骆宾王集五·久戍边城有怀京邑》)。2、大理寺的别称。古代在棘树
官名。清末资政院议员。宣统二年(1910)选定,共九十八人(定额一百中)。由皇帝从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宗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外藩王公世爵、各部院衙门官员、硕学通儒、纳税多额者六类候选人中钦定。掌参与资政
官署名。元置,掌修制东宫药饵。见《元史·百官五·储政院·典药局》。官署名。元置,属典医监。掌修制东宫药饵。设达鲁花赤一人,大使、副使、直长各二人。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官名。明、清宗人府属官。经历司设,一人,明为正五品,清改正六品。掌出纳文移。
官署名。主岁贡名桔,供皇帝食用。据《汉书·地理志》,巴郡朐忍县、鱼腹县均置。官名,汉置,掌种桔进贡。《汉书·地理志·巴郡》:“(巴郡)朐忍(县)有桔官……鱼復(县)有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