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低级的官吏。《左传·哀公十五年》:“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淮南子·主术训》:“大臣专权,下吏持势,朋党周比以弄其上。”2、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汉书·陈咸传》:“下吏畏之,豪强执服,令行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普赡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隋始置,为户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度支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记
官名。即太子率更令。官名,即太子率更令,详见该条。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院置,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参见“少詹事”。
爵名,也写作“上间爵”。意即功使上闻,名通天子。详“上间爵”条。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即“小武藏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