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路招讨府
即“西南面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简称“司”。均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八
①官署名,或作大官。战国秦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秦汉沿置,掌宫廷膳食,由令、丞主之,属少府。魏沿置。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省领太官。陈因之。北魏时,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北齐后称
官名。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职官。每营设一人。协助营长官 (专操管带) 掌管营众训练之事。
官名。麹氏高昌国置。位在令尹之下,与田地公皆由王子出任。除大事由王决定外,小事则由世子与田地公及本官随状断决。
官名。唐朝中期以后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五代沿置,无职掌。宋初属横班诸司使,太祖乾德二年 (964) ,定其品秩视少监(四品)。常领本局之事,掌乘舆、朝会、游幸、大宴供奉之事,并赞引亲王、宰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
官名,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属廷尉。东汉省右平,只置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魏、晋不分左右,称廷尉评,北魏、北齐、隋沿其制。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掌与司直同。唐置评事八员,从八品下。见《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其职掌为办理关于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审查,以及会议的筹备事项。筹备处置评议、秘书两厅。评议厅设
刺史等级之一。魏晋南朝制,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参见“刺史”。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为刺史的等级之一。魏晋南朝制度,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三国魏之州,或置牧或置刺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