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训练官

训练官

官名。宋朝军中教官。神宗熙宁七年(1074),于系将禁兵中置,掌军事训练。哲宗时,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由都监或监押充任。南宋属军职,位在准备将之下。


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训练官,掌训练军事技术并根据其训练成绩以定赏罚。哲宗时并规定在不系将禁兵中由都监或监押充当训练官,其职掌与系将禁兵中训练官相同。《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四年四月甲寅”条记当时泾原路增设一将,宋朝廷令经略安抚使司“奏举大使臣二员充训练官”,大使臣之秩为正八品,可见训练官属于武官,其身份高于作为军吏的教头。南宋时各屯驻大军在准备将之下亦均沿设训练官。

猜你喜欢

  • 典

    宫中女官名。见“司”。

  • 委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委任官低于特任、简任与荐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如各部科

  • 热河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清末直隶省所属有热河道,辖承德、朝阳二府与赤峰直隶州。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为十五县。次年一月,以此十五县及内蒙古的昭乌达盟(八部十一旗)、卓索图盟(二

  • 骏马厩令

    官名,汉置,为骏厩长官,简称骏马令,掌养骏马供宫中用,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 督催所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

  • 承受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 横行正使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

  • 司门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门户。

  • 祠祀

    官名,汉置,即太祝、庙祝,掌祭祀时读祝词和迎送神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

  • 左右伯

    官名。即左伯、右伯。春秋时齐国置。司空属官,掌治道路。《管子·轻重戊》:“ (齐桓公) 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管子集校》引张佩纶云:“《周礼》‘宫伯’,注:‘伯,长也’。《国语》‘司空视塗’,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