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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官

官名。宋朝军中教官。神宗熙宁七年(1074),于系将禁兵中置,掌军事训练。哲宗时,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由都监或监押充任。南宋属军职,位在准备将之下。


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训练官,掌训练军事技术并根据其训练成绩以定赏罚。哲宗时并规定在不系将禁兵中由都监或监押充当训练官,其职掌与系将禁兵中训练官相同。《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四年四月甲寅”条记当时泾原路增设一将,宋朝廷令经略安抚使司“奏举大使臣二员充训练官”,大使臣之秩为正八品,可见训练官属于武官,其身份高于作为军吏的教头。南宋时各屯驻大军在准备将之下亦均沿设训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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