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令史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检察,对官吏违法违纪的检察纠正。《后汉书·皇甫规传》:“在位素餐,尚书怠职,有司依违,莫肯纠察,故使陛下专受诌謏之言,不闻户牖之外。”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署名。金上京设,不常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其长官为提举、同提举。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及 (慕容) 熙僭号,(冯素弗) 为侍御郎,小帐下督。”
官署名。元朝设于各路,置达鲁花赤一人,千户一人,隶于万户,下领百户所。并依所领军士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五百人以上七百人以下为中,三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为下。明朝设于各卫下,隶于卫,设官正
女君即皇后。《汉书·外戚传·文德郭皇后》:“黄初三年,将登后位,文帝欲立为后……遂立为后。”注:“《魏书》曰:后上表谢曰:妾无皇、英釐降之节,又非姜、任思齐之伦,诚不足以假充女君之盛位。”皇后之称。《
官名。清末置,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见“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名。北齐置。参见“柴草部”。
宋朝内侍阶官名。从九品。
即“护三巴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