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站都统领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驿站。设于世祖至元七年(1270),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掌驿站。设于世祖至元七年(1270),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
官署名。元置,属詹事院。掌皇太子供帐。设令、丞各二人,书史、书吏各二人。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卫率副贰,二员,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侍副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副率,为太子左卫率府次官,二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典戎卫副率,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周朝称诸侯的伯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藏贮户部发给岁修工料银及本部所征苇税、木税、砖瓦折银,以备支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大同七年(541)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学者为之。在馆内讲授、议论经义。
官署名。清朝广西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布政使于所属官内任便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西周置。君王侍御。《毛公鼎铭》:“命汝摄司公族(与)叁有司、小子师氏、虎臣, (与)朕亵事”。
官名。东汉末及三国魏、吴置。主屯田事务。一说即“典农都尉”。官名。三国时魏置。《三国志·魏书·梁习传》:“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