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改左宫门将置,设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诸门禁卫,置长史及录事,兵、胄曹参军事,又有监门直长等属官。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左崇掖卫,咸亨元年(670) 复旧;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掌教授生员,考察学业。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院内事项。
官名。西突厥处罗可汗立,置二人,分统所部。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工曹清吏司”。
官名。东魏置。孝静帝武定二年(544),以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为之,分赴河北,青州等地,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获逃户六十余万。见《魏书·孝静帝纪》,《北齐书·孙腾传》、《高隆之传》。
官署名。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 掌理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臧罚之折收。 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各设经承一人办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八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设此医官,供内侍,见《宋史·职官九·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