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士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官名。即辟雍学正。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员五人,负责执行学规。宣和三年(1121)罢。
官府中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唐代柳宗元《柳先生集·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苑园名。金始置,设小都监二人管理。元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亦置,属上林署,掌花卉果木。以管勾二人主管。
①百官通称,相对民而言。②战国后期指秩位较低的官员。秦汉分长吏、少吏。一般秩位在四百石至二百石者为长吏,百石以下为少吏。历代沿称。明清称衙署房吏书办无俸禄而供事于官者。清朝分京吏、外吏两类,京吏有供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枢密使曹彬随太宗征太原,始以枢密直学士石熙载签署枢密院事,为枢密院代理长官,后用为次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签书枢密院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罢。哲
历朝对因罪、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司长官,正五命。掌管宗室定世系、辨昭穆等事务,并负有训导之责。以宗室中之亲贤者为之。属官有小宗师下大夫、小宗师上士、宗正上士等。隋文帝开皇元年(58
官名。即太仆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少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为南部匈奴长官。三国魏末改名南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为汉朝末年匈奴南部长官,掌帅其部众。《晋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广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