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士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官名。民国初期设此官,为财政部副长官,相当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
即“外察”。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见“通译官”。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参见该条。
州分职吏名。晋代置于诸州,见《晋书·职官志》。北齐司州亦置,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制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制司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制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制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员一人,为右都候副贰,秩三百石。主剑戟士,领员吏二十三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徼巡皇宫,及天子有所收考。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佐都候掌剑戟士在宫中巡逻,秩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二·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