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鹰扬等八卫、安化等四府,以及直隶和州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陕西道兼理湖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陕西刑名,兼管甘肃、新疆案件,并稽察工部及宝源局事务,复勘工部工程和监放宝源局以局钱搭放兵饷等事。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鹰扬等八卫、安化等四府,以及直隶和州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掌陕西道兼理湖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陕西刑名,兼管甘肃、新疆案件,并稽察工部及宝源局事务,复勘工部工程和监放宝源局以局钱搭放兵饷等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掌谏司过失。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司中”条。
官署名。三国魏、西晋与侍中省并属门下,设于宫禁中。设散骑常侍、给事中、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得出入宫禁,为皇帝的亲近侍从官员。侍从皇帝左右,顾问应对,谏诤得失,与侍中
详见“詹事丞”。
官名。战国置。管理传舍的小吏。《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邯郸传舍吏子李同说平原君曰:‘君不忧赵亡邪? ’”参见“传舍长”。官名,战国置,掌管理传舍。《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邯郸传舍吏子李同说平
官名。见“司宾寺”。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石虎) 启 (石)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六夷左都督。”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儒学。秩从五品。设于各行省所在地,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等事,并考校呈进著述。设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史·百官七·儒学提举司》:“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
官员考评制度。亦称案剧、理剧。始见于汉。因郡县治理有难易之别,故分为剧、平,以作为察举科目。《汉书·陈遵传》:“举能治三辅剧县,补郁夷令。”明朝定为评定官员能力标准之一。凡能治理雄剧难治府州县者,称才
官名。明朝皇宫诸门及各王府门官皆置,以宦官充任。皇宫各门置一人,正四品,王府一人,正六品,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官名。掌管门关启闭之节及出入门者。《资治通鉴》南朝陈太建十二年:“陈王纯时镇齐州,(杨)